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效能,力争将执行案件化解于前端、裁判文书义务履行于未执,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兰家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推动“立审执一体化”,通过加大判后释法明理力度,探索执前监督等方式,努力以最少程序、最短时间、最大比例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加强判后释法 主动履行化解纷争
杨某是一名大型车辆司机,因为某物流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将物流公司诉至兰家法庭。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双方达成了协议,约定物流公司一次性支付杨某拖欠的工资。调解结束后,法官并没有一调了之,而是当场向被告释法析理,阐明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以及自动履行的益处,物流公司了解情况后,当庭便向杨某支付了全部款项。为了激励该公司主动履行义务的行为,兰家法庭向该公司制发了《当庭履行证明书》,对其主动履行义务的行为给予正面激励。拿到工资的杨某当庭对法官表示:“太感谢法院了!这么短的时间就帮我拿回了工资,我这一年的辛苦钱终于有着落了,心里都敞亮了!”
探索执前督促,让“强制付”变“自愿给”
在办理原告某租赁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分期支付租金等费用共计770686.84元。调解后,法官通过回访了解到,被告未按约定履行第一期给付义务,原告已准备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被告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又无其他涉诉涉执行案件,为尽量减少司法行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法官在征询原告意见后决定启动执前督促程序。法官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法官的悉心劝导,最终,被告将全部案款一次性汇入原告账户,该案得以彻底解决。
按照“谁办理、谁审理、谁负责督促履行”的原则,兰家法庭实行全流程督促催告方式。法官在案件判决、调解后,履行期限届满前及执行立案前,多次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努力用最短的时间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7月以来,兰家法庭已督办案件276件,自动履行完毕96件,执行完毕36件,标的到位1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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