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纪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村集体经济项目现存物资与资产清查账实不符。经查,该村副主任廖某某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多个设备物资丢失,因履职不力等原因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以来,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小切口,聚焦“三资”管理责任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资源资产管理、重大项目公示公开等关键环节靶向监督,着力发现并纠治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截留挪用资金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高质效监督守住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纳入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蹲点督导重要内容,一线了解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和使用情况、“三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同时,激活“室组地”、“纪巡审”、办案协作区等监督力量,以明察暗访、专项监督、实地走访等方式,把监督触角延伸至各村(社区)“神经末梢”,盯紧盯牢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侵占套取、非法占有使用以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做实日常监督、“蹲点”监督、联动监督。
头排镇某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闭某某利用职权动用村集体经济资金9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六巷乡某村原屯长刘某某挪用个人账户上的集体资金19.8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办案件就是最有力、最有效的监督,综合信访反映、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多方情况,着力深挖村集体“三资”领域背后的“责、风、腐”问题,严查实纠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相关问题线索17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实以案促改促治,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常态长效。(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