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需求,高标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聚焦多元参与,凝聚乡村振兴合力
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要求,通过采用“现场述法”+“书面述法”实现述法主体实现全覆盖,举办“明德尚法 弘謇致远”主题活动,依托《平安夜话》栏目开设“一把手”谈法治专栏,强化法治乡村建设“领导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宣传”普法责任制,出台《海门区行政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连续4年举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现场履职评议活动,引导发挥各行政机关的普法“推进力”。秉持“发动和依靠群众多元社会治理”理念,依托农村老党员、退役军人、退休干部,组建15支村(居)法治志愿服务“三支队伍”,500余名志愿者长期活跃村(居)法治宣传教育、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管控等一线。
聚焦全面覆盖,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已培育了正余镇邢柏村、三厂街道中兴村和常乐镇官公河村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3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按照“巩固老品牌、挖掘新典型、放大新亮点”工作思路,以优带潜,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加速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排查确定9个村居为首批法治薄弱村居,遴选优秀在职政法系统干警,建立“驻村(社区)政法干警人员库”,按照“1+1+N”形式,组建“一村一队伍”,即1名政法单位分管领导+一名政法干警“一对一”挂钩村居,指导、督促相关整治工作,以法治薄弱村整治活动为着力点,全力补齐短板弱项,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聚焦深度融合,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融和法庭”推动法院、调解、综治、网格联动融合,打通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依托区、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在13个区镇打造了集普法宣传、纠纷调解、诉讼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终端法治平台;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式业务培训、“点对点”指导调解、远程视频指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落实“五民主三公开”“四议两公开”制度,制定实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以村规民约引导规范村民日常生活。实施“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联动合作,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法律明白人”举办培训讲座49次,开展交流互动62次,携手化解矛盾57件。通过开展“最美海门人”“文明家庭”等评先评优活动,共培树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2人、江苏道德模范1人、中国好人17人、江苏好人29人,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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