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鼎市检察院对一起快递员在送货途中入户盗窃的案件提起公诉。
经查,今年3月21日15时许,被告人罗某某驾驶三轮车送货至福鼎市点头镇某巷某号等待货主时,见该货主隔壁栋房屋大门未关,便进入屋内欲实施盗窃。因该栋房屋的房间内有人,其便通过阳台爬至楼顶,翻进相邻房屋楼顶,通过阳台进入房屋,并趁该房屋三楼的一间房门未锁,进入房内翻找衣柜里的财物。罗某某翻找财物未果,同时发现房内有监控,遂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被告人罗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郭玲玲)
责任编辑:林少颖
上一篇:情感纠纷陷冲动 砸车泄愤终担责
下一篇:外出旅游晒行程 家中无人引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