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切实促进强化安全监管,增强养老机构责任意识,消除养老安全隐患,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联合广安区民政局探索护老新实践,检民携手,守护最美“夕阳红”。
11月8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获悉,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联合广安区民政局深入区域内部分养老机构实地走访。
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与工作人员、经营者面对面了解养老机构运营情况以及安全监管落实情况,排查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环境、食品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护工服务等情况,并主动走进生活区与老年人近距离交谈,询问老人需求、了解生活情况,向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沟通反馈了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并明确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应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十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典型案例,向养老机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使工作人员严格规范从业,确保养老机构规范经营;同时向老年人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找准检察监督着力点,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罗永珍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