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法治 > 清远佛冈:“巡回审判点+线上调解” 汤塘法庭织密企业“保障网”

清远佛冈:“巡回审判点+线上调解” 汤塘法庭织密企业“保障网”

发布时间:2024-11-09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感谢佛冈法院汤塘法庭,感谢调解员红姐,没想到这间厂房的管理费今天能够得到解决!”广佛产业园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开心说道。

  2024年10月31日,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汤塘法庭特邀调解员温育红来到佛冈人民法院(广佛产业园)巡回审判点,成功调处一起涉广佛产业园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某公司购置位于产业园的厂房,同年7月厂房交付,物业公司向其寄送《交房通知书》,并告知从2022年8月开始计收物业费。某公司在今年5月份完成收楼手续后缴纳2023年6月到2024年5月期间的物管费,但2022年8月到2023年5月的物管费共80680元一直未支付。

  汤塘法庭特邀调解员温育红接到案件后,多次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并倾听诉求,引导业主理性解决纠纷:“园区里大部分企业都按时缴纳物管费,大家都很配合,园区才能正常运转。我们企业作为园区的一分子,也希望能够和其他企业一样及时交费,如果一直拖欠物管费,也影响我们企业的信誉。”某公司向调解员坦白最近经营遇到了难题,所以才迟迟不交物管费。

  由于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外地,调解员决定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定的调解意愿。但“临门一脚可不能放松”,调解员红姐与汤塘法庭的法官经沟通,决定一起到广佛产业园的物业公司“面对面”了解企业真正想法。物业公司表示其也了解某公司的相关情况,为缓解某公司的负担,也为了今后的精诚合作,当场表示愿意适当减少一些费用。

  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决定不起诉该公司,且表态:若某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拖欠的物管费,其同意减免一部分费用。

  

  物业公司跟红姐表示:“其实来法院是我们的无奈之举,我们也是想处理好这个收取物管费的问题。感谢你们上门服务,令我们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我们的矛盾。”当天下午,物业公司就收到了某公司转账的部分物业费。

  无论是线上调解还是(广佛产业园)巡回审判点送法上门,变的是调解场地,不变的是汤塘法庭司法为民的心,调解员通过微信、电话、送法服务,践行着“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的理念。汤塘法庭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广佛产业园)巡回审判点联系群众、服务企业的桥梁作用,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22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