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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平远:法院创新财产处置模式 “法院监督+自主售卖”提速90%

发布时间:2024-11-09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成交价比评估价高2%,仅用时10天即成功售出,比法拍时间缩短4个月,提速90%!”近日,梅州平远法院创新“法院监督+自主售卖”财产处置模式,允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查封财产清偿债务,全额款项39万元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022年,林某作为担保人,为谢某、杨某的27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谢某、杨某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银行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确认谢某、杨某需偿还银行27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林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谢某、杨某未能履行调解协议,银行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林某虽表示愿意配合处理其名下商铺,但对法拍周期长、成交价不确定及需承担额外拍卖费用存在担忧。为打消林某顾虑,加速兑现银行胜诉权益,平远法院决定启动“法院监督+自主售卖”财产处置模式,即在法院监督下,由林某自行寻找买家出售商铺,待款项全额支付至法院执行专户后,法院配合解封商铺并协助办理财产过户。

  在法院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银行允许林某在确保售价不低于法院评估价的前提下自主售卖商铺,相关过户费用由林某自行承担。10天后,商铺顺利售出,购房款39万元汇入法院执行专户。目前,商铺已完成过户手续,所得款项全额用于清偿债务,与传统司法强制拍卖相比节省了法拍辅助费、腾退费等执行必要费用近7万元。

  “法院监督+自主售卖”财产处置模式主要针对事实清楚、关系清晰、双方均期望快速实现资产变现的案件,有利于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处置财产价值,有效避免法院强制拍卖后可能面临的腾退难题。今年以来,平远法院通过“法院监督+自主售卖”财产处置模式成功促成自主售卖财产2例,执行到位金额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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