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黄某某袭警一案,经永定法院审理,被告人犯袭警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3月,张某与丈夫黄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张某把自家的车窗玻璃砸坏,黄某遂殴打张某,张某报警。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时,黄某将砸坏的车窗玻璃扔向张某,民警赖某见状抓住黄某并对其进行劝导。黄某不但不听劝阻,还表示夫妻间的事不需要民警插手。赖某担心黄某再次实施伤害张某的行为,就继续控制黄某,但黄某却用拳头打赖某并将其左肩章、执法记录仪扯掉。另一名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协助赖某,欲将黄某带离现场,但黄某拒不配合。支援警力到场后,民警合力将黄某控制,并将其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经鉴定,民警赖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因被告人黄某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张红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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