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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笑气”被批捕

发布时间:2024-11-1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具有成瘾性,大量吸食可能会造成身体瘫痪甚至死亡。近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对非法销售“笑气”的犯罪嫌疑人饶某甲、饶某乙批准逮捕。

  经查,6月至8月,饶某甲在未获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四次从上线处购买“笑气”进行充装,并以10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至无锡等地。饶某乙在明知饶某甲无证销售“笑气”的情况下,仍帮饶某甲收取货款及管理仓库。截至案发时,销售额达60余万元。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112/2024111260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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