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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签免责声明违规卖管制药

发布时间:2024-11-1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偷卖镇咳药,竟成毒贩?11月11日,记者从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获悉,近日,该分局破获一起贩卖右美沙芬毒品案,抓获非法贩卖右美沙芬的药店经营者黄某,以及3名吸毒人员。

  10月28日,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禁毒大队接到线索称,辖区某酒店内有人正在吸食毒品。办案民警随即对该酒店进行布控,抓获正在吸食毒品的3名违法人员左某、郭某、曾某,现场查获右美沙芬288片。此时,3人已经精神错乱、神志不清。

  值得注意的是,3人所吸食的右美沙芬本是中枢性镇咳药物,于今年7月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若大量服用,可能出现中枢抑制,如反应及定向力减弱、嗜睡昏迷、呼吸抑制甚至死亡。

  经办案民警调查,确认3人所服用的右美沙芬是从吉安县某药店购得,便立即赶赴该药店查证。

  办案民警来到该药店进行查证,并在现场搜查出28盒右美沙芬的包装盒。

  据药店老板黄某供述,她明知右美沙芬已被管制,为减少损失,仍将28盒右美沙芬私藏于仓库,打算“择机”出售。

  10月25日,左某来到药店,表示要购买右美沙芬。黄某便在不具备销售精神药品资质,且左某未提供医院处方笺的情况下,擅自将这28盒右美沙芬全部非法出售给左某,且留下了药品的包装盒。

  为了撇清责任,黄某还要求左某写免责声明:“10月25日,左某自愿在本店购买‘美沙’28盒,出了任何事情与本店无关。”

  对此,办案民警表示这段声明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不久后,左某将购得的右美沙芬与郭某、曾某共同食用。

  据警方调查,3名吸毒人员通过某视频平台,了解到右美沙芬具有一定的致幻作用,便尝试吸食。

  目前,黄某因涉嫌非法贩卖毒品罪,已被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左某、郭某、曾某因非法吸食右美沙芬毒品,已被该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112/2024111260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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