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诉求,一头连着政府关爱,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近日,盲人肖某红一家专门到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赠送锦旗,对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及胡端英律师表达感激之情。
2022年11月28日,肖某红在路上行走过程中被货车倒车碰撞导致受伤。货车司机陈某波将肖某红送至医院进行治疗,经过10天住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18264.21元。货车司机陈某波向肖某红支付医疗费15185.44元,还欠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3078.77元未支付。
出院之后,肖某红就自行垫付的3078.77元治疗费用多次与货车司机陈某波沟通协商,但陈某波拒绝支付。为了维权,肖某红去过多家律师事务所咨询,但得到的结果都是告知其事故责任认定走的是简易程序,后续其也没有再住院治疗,证明事故轻微,拿不到什么赔偿。迫于无奈,肖某红于2023年5月25日到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
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在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肖某红是视力一级残疾且夫妻双方都是视力残疾人,属于重度残疾且一户多残,符合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情形,决定给予其法律援助,并指派广东埔穗律师事务所胡端英律师承办此案。胡律师收到案件材料后,看到病历诊断为“双侧额叶、右侧颞叶挫裂伤伴有蛛网膜下腔出血……额顶部及额窦多处风险骨折”,认真对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认为肖某红可能构成伤残等级。随后在整理受援人提供的病历材料时,胡律师发现病历存在缺页、重复等情形,日期、页码也非常混乱。考虑到肖某红夫妻均是盲人且两个小孩分别面临高考和中考,又没有其他亲属可以依赖求助,胡律师亲力亲为帮受援人搜集整理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向支付宝、微信申请打印其收入流水等。经过胡律师反复和受援人的沟通确认,花费近一周的时间终于整理好证据材料和起诉状,并及时到法院立案。
由于胡律师提出了伤残鉴定申请,法官多次组织庭询,包括确认诉求、提出鉴定申请、选择鉴定机构、查体后的病历质证等近10余次。开庭时,肇事方出庭应诉要求减轻自身责任和赔偿金额,并且不同意支付误工费,认为本次事故只是造成肖某红轻微伤。承办律师胡端英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提出肖某红的损伤是肇事方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是肇事方的过错,并且经过鉴定机构鉴定,认定肖某红的伤残程度为十级,给予肖某红误工180日。法庭经过合议最终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观点,判决肇事方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向原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约20.8万元,扣除已垫付部分,保险公司需向原告赔偿178730元,肇事方还需向原告赔偿8585.62元,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当拿到胜诉判决书肖女士激动地说:“作为一个盲人,官司打这么久,我真的想放弃了,但有白云区法律援助处为我撑腰,我相信法律的公正,更坚定了信心,同时也要感谢所有关心和帮助我的人。”
群众有所呼,法援有所应。近年来,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大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优化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司法更具温度、更显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