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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将健全制度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13 来源: 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据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计划》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总体思路,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行动计划》设定的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针对工矿企业和已污染土壤设定3项指标,具体是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此外,《行动计划》针对部署的石油开采企业单层钢质地下储油罐排查改造、受污染耕地溯源整治、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化工园区风险管控等任务,均明确了具体的完成时限。

  《行动计划》提出四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政策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深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格落实焦化、有色、石化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加快相关产业绿色化转型。推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黑土地和盐碱地等未污染土壤保护。

  二是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重点单位责任落实,严格名录管理、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严防污水废液渗漏,实施化工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鼓励采取源头管控措施,减少涉重金属废气排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

  三是解决长期积累的严重污染问题。强化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整治,协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地块监管,开展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强化重点行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对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化工园区实施风险管控。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研究完善尽职调查相关规定,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部门联动,每年向国务院报送工作进展,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注重典型引领,打造一批样板城市,征集一批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头部企业。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4-11/11/content_54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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