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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有“法” 石门县人民法院以法治力量激扬文明新风

发布时间:2024-11-16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内在品质,法治是守护城市文明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石门县人民法院着眼于社会热点和民生关切问题,选择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素质过硬、宣讲经验丰富的法院干警组成宣讲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引导群众深化文明规范认识、养成文明行为自觉。

  不久前,在石门县蒙泉镇磐石集市,普法干警通过搭设普法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什么是非法集资、毒品危害及预防、什么是邪教及邪教对社会的危害、如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实用知识,收获了颇高的人气和好评。

  诸如此类的普法活动,石门县人民法院从年初开始每月开展,从未间断。

  活动大多结合当月宣传的重点工作展开。以一月为例,因临近过年,法院抓住农村赶集日、群众办年货、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契机,开展节前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部分群众提出的具体争议提供了调解、诉讼等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法律意识。

  

  活动现场

  “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月月有活动”——这是石门县人民法院在着力推动普法宣讲活动“统起来”“沉下去”问题上设定的总标准。

  “群众在哪里,普法宣讲就到哪里;想让枯燥的法律走进群众心中、融入群众生活,就必须结合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让普法接地气、入人心”——这是石门县人民法院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不吹“一阵风”、不走“形式体”的具体要求。

  

  活动现场

  六一前夕,法院在辖区内中小学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孩子们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9月,法院在石门县第一中学开讲“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帮助高一新生扣好“法治纽扣”,增强学校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10月,走进国网石门县供电公司,给企业职工送去法治“及时雨”,提升企业职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与自我约束能力……

  此外,石门县人民法院还充分利用“6.6”全国放鱼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开展屋场会、专题讲座、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不断拓展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开展普法宣讲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画册1万余份。法治的种子深深播种在群众的心里,萌发着蓬勃的生命力。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55/57/14447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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