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11月10日,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在嵩口镇沧龙水乡渔村开展增殖放流公益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和各部门工作人员分批次将22000余尾鳙鱼苗放流至水中,通过发挥“以鱼洁水、以鱼养水”功效,进一步改善和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李蕾 肖达筠)
上一篇:意外查出肿瘤后,他决定先把钱还了......
下一篇:泰宁法院:维权“无碍”司法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