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法治 > 偷渡被罚不悔改 再次偷渡被拘役

偷渡被罚不悔改 再次偷渡被拘役

发布时间:2024-11-16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一男子因偷越国境被行政处罚,可他不知悔改再次偷渡。日前,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琪犯偷越国(边)境罪,被漳平市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2021年12月,无业男青年陈某琪在浏览某网页时,看到一则高薪招聘服务员的消息。心动的陈某琪联系对方,被安排偷渡境外某餐厅上班。2023年1月,陈某琪回国,被云南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2023年6月,回国后的陈某琪因赚不到钱,计划再次偷渡出境务工。在“蛇头”安排下,陈某琪从漳平乘车前往云南西双版纳,偷渡途中被云南省某检查站民警拦截。

  今年7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陈某琪违反国(边)境管理规定,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依法提起公诉。 (李晓欢 陈小萍)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gedidongtai_1113/498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