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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司法行政系统积极融入“1+6+N”建设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4-11-16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河源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河源市司法局关于深化“1+6+N”工作体系建设 护航“百千万工程”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度融入“1+6+N”工作体系,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

  聚焦“一个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与综治中心日常工作有效融合,配合综治中心发挥中枢核心作用,打造“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运行机制,组织镇(街)、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力做好中心交办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发挥司法所行政复议服务点作用,解答群众咨询、引导办理复议申请。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资源,提供法律服务咨询,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河源司法行政系统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3401宗,调解成功3373宗,调解成功率99.2%。上半年,河源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数(万人占比)排名全省第11。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4.7万人次。上半年,河源提供法律咨询总人次(万人占比)排名全省第6,辖区内法律援助案件量(万人占比)排名全省第4。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突出抓好青少年群体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模拟法庭”等活动,在媒体开设《法润少年》栏目,选派16名优秀律师参与河源启正学校“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帮扶项目。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村(社区)、校园和企业,受众达11万人次。完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源陈列馆的升级改造,并正式对外开放,参观人数达3万人次。

  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出台《河源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调解衔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程》,建立“复议+调解”办案机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增强。上半年,河源行政复议案件数(万人占比)排名全省第11。

  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上半年,河源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零,与5个地市并列排名全省第1,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负向指标排名全省第8。

  凝聚“N方力量”,释放基层治理新效能

  河源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充实基层法律服务力量,提升队伍能力水平。推进“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为基层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服务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全市303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9367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71份;全市共培育“法律明白人”5930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在河源举办。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水平。深化与共青团“伙伴同行”合作项目,引进社会专业力量,通过开展心理讲座、建立心理档案、个案访谈、团体辅导、电话回访等加大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力度。进一步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引进法律、社会、教育、心理等专业人才,目前全市共有社区矫正服务协管员、社会工作者80余人。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2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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