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总有一些人目中无法,法律的威严岂能儿戏?日前,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袭警案件。
办案人:杜娟
职务: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今年8月的一天,刘某某与妻子以及家人朋友相约在饭店聚会,聚会气氛热烈,平时不怎么饮酒的刘某某妻子也受氛围感染而喝了几杯啤酒。酒过三巡,刘某某的妻子突然感觉身体不适,随即晕倒,在场众人赶忙拨打“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对刘某某妻子进行紧急处置,而就在处置途中,三杯白酒下肚的刘某某却因担心着急而踹倒了出诊医生,在众人的劝阻下才没有贻误时机,及时将刘某某妻子送往医院抢救。
刘某某妻子被送到医院抢救后,刘某某和一起吃饭的朋友张某某等人随后赶到医院,在询问医护人员得知刘某某妻子情况危急之后,同行的张某某上前安慰刘某某,但刘某某情绪激动,认为妻子病危,而张某某却说“没事、没事”,遂在二人说话间突然将张某某“撂倒”。
由于刘某某在医护人员出诊过程中踢踹出诊医生,其行为存在暴力倾向,为了防止刘某某在到达医院后继续实施暴力,影响医院安全秩序,出诊医生在刘某某妻子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期间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请求民警到医院维持秩序。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见刘某某、张某某冲突即将升级,民警立即抢站在双方中间进行劝阻,防止事态扩大,但刘某某此时显然已经情绪失控,竟突然对民警拳打脚踢,随后刘某某被民警控制。
刘某某被带到派出所,待其清醒时,已经坐在了讯问室的凳子上,刘某某称自己酒后“断片儿”,不记得自己的行为,但医院监控和执法记录仪清晰地帮助他“回忆”了其荒唐的行为。
我认为,虽然刘某某因妻子当时病情紧急而情绪失控才犯下错误,但不管是醉酒还是情急之下行为失控,都无法让其免于法律的追究,此案目前正在办理中。
提醒大家,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等重要职责。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应尽义务,群众在遇到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时,有义务积极支持配合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工作,即便是因为担心家人安危、醉酒后情绪失控等情形也不能成为妨害公务、袭击警察的“免罚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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