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之窗 > 当天立案当天解 跑出司法“加速度”

当天立案当天解 跑出司法“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真的是太感谢法官了,这4万多元的工钱对我们这个家庭生活影响太大了,怎么也没想到,来到法庭,这么快就解决了困扰我们好几个月烦心事。”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一对中年夫妻来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在案件快速调解之后说出了这段朴实无华的心里话。‍

  这对夫妻是辉南县某村村民,收入来源以在长春务工为主。此前,二人受雇佣为被告承包的某项目工地提供墙面挂网劳务。至工程完工,被告还欠二原告劳务费45500元,经多次索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无奈之下,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劳务费。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原、被告对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及存在拖欠劳务费的事实并无争议,考虑到二原告均系农民工,能否取得劳务费关系到基本生活,为及时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主动开展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从法理角度,讲解举证责任分配、法院如何认定证据进行裁判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被告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当履行支付劳务报酬的义务;从情理角度,二原告系农民工,以务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现因被拖欠劳务费,原告不仅耗费大量时间,也影响其收入与基本生活,希望被告及时支付拖欠劳务费。

  经承办法官充分沟通,促使双方对拖欠劳务费数额及支付期限达成调解协议,即被告于收到调解书7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45500元。

  案件在立案当天就得到了一次性化解,使得纠纷得到顺利解决,真正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跑出了司法“加速度”。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3/2024-11/22/content_1275559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