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至14日,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培训班在江西方志敏干部学院举办。厅党组成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胡水明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各设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县(市、区)、乡镇(街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法律素养和调解工作能力,有效化解医疗纠纷,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培训班强调,广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强化法治意识、提升调解技巧、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能力。要坚持预防在前、做好纠纷化解,着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推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
这次培训班以“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目标,邀请了来自省委党校、南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和厅机关有关处室领导,围绕基层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理论和实务等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案例鲜活,还安排了现场教学和练兵比武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学员们普遍反映,这次培训集中讲解了人民调解理论知识和调解技能,对进一步提升调解能力、拓宽调解思路很有帮助、很有启发。下一步,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开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切实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