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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司法为民很“暖” 点滴实事很“赞”!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甘肃政法网 作者:佚名

  自全省主动创稳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全省“三抓三促”行动,聚焦群众期盼,以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突破口,坚持学习和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路径,持续强化便民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工伤维权“一波三折”

  “一援到底”终获赔偿

  

  

  

  近日,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积极为工伤职工张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张某对肃州区司法局及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送上了两面锦旗,表达自己最真挚的感谢。2021年6月,张某在某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导致骨折。事后,张某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认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问题产生纠纷。于是,张某来到肃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寻求帮助。之后,该案经历工伤赔偿诉讼、工伤认定诉讼,在承办律师的帮助下,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向张某支付各项工伤赔偿费用。至此,张某历经种种坎坷,终于获得了工伤赔偿。

  

  高效上门公证服务

  变“忧心”为“暖心”

  

  

  

  “公证处的同志上门为我办理公证,服务真是太好了!”年近九十岁的老人这样感慨地说道。近日,李某到武威市天祝县公证处求助,称其丈夫贾某去世后遗留有一套房产,现在想让儿子继承该房产。公证员向李某详细介绍了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及流程,李某表示,其丈夫贾某的父亲已于早年前去世,母亲曲某健在,患病卧床十余年,不能到公证处来办理相关手续。公证员详细了解了曲某的身体状况,得知老人虽然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但意识清晰,思维、语言正常。公证处立即启动上门服务机制,并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前往老人家中,公证员耐心细致地与老人进行了沟通,重点告知有关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和注意事项,老人明确表示其意愿,公证员依法依规为老人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公证。

  

  “流动调解”解民忧

  纠纷化在“最前头”

  

  近日 ,定西市岷县司法局锁龙司法所利用“流动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坟地损害赔偿纠纷。村民车某驾驶挖掘机在某流转地内挖药材,因驾驶操作失误,导致马某家祖坟受损。马某要求车某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并赔礼道歉,但相互争执不休,于是请求司法所进行调解。经协商,司法所决定利用“流动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过“流动调解室”工作人员两个多小时的调查、心理疏导和讲法明理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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