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清远市佛冈县劳资纠纷呈现上升趋势,人民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上升444%。为适应新形势,佛冈县司法局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动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探索构建“预防早、排查早、调处早”工作处置模式,有效维护了劳动者薪酬权益。
矛盾纠纷预防早,长效消除矛盾萌芽
县司法局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在市场等人群聚集场所、企业悬挂普法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摆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加农民工法治观念、引导其知法守法、学会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8次,发放宣传单8000多份。
风险防范排查早,提早介入快速解决
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所、调解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司法所和村调委会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受理申请等方式,对存在的各种信访、劳资纠纷隐患等进行全面摸排,收集劳资纠纷线索。针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结合秋冬季农民工欠薪专项攻坚行动,联合劳动监察部门下工地下企业,快速排查、提早介入,及时调处化解,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2024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2148次。
调解工作要“趁早”,避免矛盾扩大激化
劳资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如果不及时处理,容易激化矛盾。在劳资矛盾纠纷发生后,基层司法所做到早调处、早化解,有效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近期,龙山司法所接到一起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警报。龙山镇某村施工工地的15名农民工,因施工项目费用结算引发纠纷,情绪比较激动,在村的主要道路聚集拦路。接案后,龙山司法所迅速汇报党委政府,并组织调解员赶赴施工现场进行处置,一方面迅速安抚农民工情绪,对拦路行为进行了劝阻;另一方面迅速调查了解情况后,调解员说服工人推举代表反映诉求,迅速会同辖区派出所、综治办、总包单位召开协调会议,为分歧双方搭建沟通协调的平台。
在提前研判找准双方分歧突破点的基础上,经多次、多方沟通协调,龙山镇综治办、龙山司法所、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工人代表在龙山镇政府调解室召开了调解协调会进行调解。经过连续两天的调解,三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经15名工人的签名确认,总包单位现场以微信支付方式将工资发给工人,工人们对该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在“三早”工作处置模式的应用下,妥善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以专业力量让纠纷化解于诉前,促进社会和谐,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共调处劳动争议纠纷4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