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时政资讯 > 游客在“网红景点”纵火烧山?官方通报:12人被处罚!

游客在“网红景点”纵火烧山?官方通报:12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视频引发关注,有网友拍摄到部分登山者为了取暖在大牯牛山上砍伐树枝烧火,黑暗中,多个火堆在熊熊燃烧。

  

  11月21日晚,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游客凌晨攀登大牯牛山观看日出,因夜间天气寒冷,有游客点燃草地上独立丛生未连成片的低矮灌丛生火取暖。现场核实受损植物总面积约165平方米。经林业专家现场确认,受损植物为金花小檗、粉紫杜鹃,属一般野生植物。

  已初步查明涉事游客石某某、李某等12人,其行为对大牯牛山植被造成破坏,带来森林火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进行植被恢复。

  

  据介绍,大牯牛山海拔超过4000米,夜间温度低于零摄氏度,生态环境脆弱,虽具备一定景观价值,但未经开发,严重缺乏配套服务设施。当地提醒近期自发登山观看日出的游客做好防寒保暖,注意自身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十不准”要牢记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防范森林火灾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进入林区一定要牢记“十不准”。

  

  

  若因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或构成刑事犯罪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index/shjj/content/post_1732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