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石泉撰写的《网络暴力案件诉讼程序适用与证据收集问题研究》一文,在《人民司法》2024年第25期(总第1044期)“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专栏刊发。
本文通过对网络暴力案件公自诉程序和诉讼证据收集的分析和研究,旨在强调:处理网络暴力案件应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在尊重被害人意愿前提下,给予被害人充分的诉讼程序选择权利,特别是在现行法律对公自诉转换的规范尚不充分情况时,要注重保护被害人实现救济权益;而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公权力介入的条件和标准,区分法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的权力界限,充分保障诉讼各方当事人利益。该文不仅对法律实务界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为法学研究领域提供了新的视角。
上一篇: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护民生暖民心
下一篇:非法买卖外汇 涉嫌“洗钱”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