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你们效率真高,120万欠款全部到账了!”
寒风中,冬意渐浓。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李法官心里却一片暖意,这天一大早就接到申请执行人王先生打来的电话。
回忆起一个月前王先生那紧锁的眉头,李法官现在为他感到由衷的欣慰。这次胜诉权益的兑现,不仅解决了一宗执行案件,更解决了困扰王先生许久的“终身大事”问题。这件事,还得从四年前说起……
投资项目落地
服务费却落空
2020年7月,王先生接受A公司委托为其提供融资中介服务,随后王先生为A公司引荐了合适的投资机构,并促成双方顺利签署《投资协议书》。投资项目落地后,A公司却迟迟不愿支付王先生中介服务费用。
王先生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A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王先生支付服务费及利息120余万元。然而,A公司却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法官穷尽执行手段,也未发现A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眼下该公司似乎“一无所有”,难道王先生只能拿着胜诉判决苦等吗?
但他等不起了。
30岁的他正在筹备婚礼,原本打算这笔服务费收回来就能用于新家庭的日常开支,但现在钱款迟迟收不回来,连婚礼开销都成了问题。王先生心理压力巨大,三天两头往法院跑,向李法官倾诉压力和苦闷。李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下决心一定要解决好王先生的烦心事。
“穿透式”审查
财产浮出水面
为深入了解A公司目前的财务情况,李法官仔细检索了A公司官网,发现公司新闻栏目仍在更新,且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平台显示,A公司员工正常缴纳社保,企业年报持续更新中。
“A公司仍在正常经营,这个案子还有‘戏’!”李法官暗暗将调查的范围持续扩大。
此时王先生那边也传来新的财产线索,他刚刚发现A公司名下还有一家在正常经营的网店!
“网店有买卖,就会有收入,但A公司账户上却没有任何财产,这家网店的收入去哪了?”
李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该网店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名称确系被执行人A公司,而网店的收款账户名称却是B公司。
A公司名下网店的盈利,转进了B公司的账户,B公司明显存在协助转移A公司财产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事不宜迟,立即追查B公司。”李法官立刻着手查封B公司银行账户。
面对面调解
百万欠款到账
由于B公司的财产在外地,李法官委托当地法院对相关财产进行冻结,并将冻结结果通知了B公司。这下A公司坐不住了,很快主动联系上法院,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在李法官多轮电话沟通后,A公司和王先生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李法官于是邀请双方,来到法院展开调解。
“服务费已经拖欠两三个月了,必须一次付清!”一进调解室的门,王先生就愤愤不平地说道。
“要等公司收到所有投资款,我们才会支付服务费。”A公司负责人也不愿松口。
“我明白你们各自都有诉求和担忧。”李法官拉起两位当事人先坐下,并端上茶水安抚两人情绪。
李法官先拿出涉案投资项目的最新报道对A公司负责人说道:“这个项目成功落地,一切进展顺利,对双方都是好事,王先生作为中介人也完成了他的工作,你们公司理应依约支付服务费。”
看着负责人低头不语,李法官又找出生效判决文书和执行裁定书分析:“如果继续冻结B公司财产,影响项目进展,才是得不偿失。”
听到这话,A公司负责人道出了自己的隐忧:“服务费可以付,但最后一笔款项还未到账,公司也担心呀!”
李法官于是对王先生说道:“虽然作为中介人,你已经履行完毕义务,但作为这个项目的推动者,你也要加把力,督促全部投资款的最终落地。”
调解从午后持续到日落,A公司最终同意足额履行120余万元的还款义务,并迅速将款项汇到了法院账户,李法官及时为王先生办理了划款手续。
“法官,我要举办婚礼了,婚期就在年底!”电话里,王先生兴奋地向李法官分享着他的喜悦。挂断电话后,王先生又来到南山法院,找到李法官,亲手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致谢。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2024年以来,南山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执”理念,以“穿透性审查”执行思维,依法深入识别和精准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纵深发力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截至10月,办结执行案件12340件,执行到位金额42.2亿元,尽“执”尽责,让更多“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