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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四会建立“法院+民政”信息共享机制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肇庆四会市人民法院与四会市民政局共同签署《关于完善婚姻登记和涉婚姻案由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备忘录》,实现跨部门婚姻数据共享融合,有效打通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系统与诉讼离婚案件登记信息之间的“壁垒”。

  法院和民政部门为何需要共享数据?彼此之间存在怎样的信息壁垒?他们又是如何发现这个问题的?一切还要从一桩“蹊跷”的离婚案说起。

  一桩“蹊跷”的离婚纠纷

  “故意隐瞒婚姻状况骗取低保补贴是涉嫌犯罪的行为,将会被追究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法律责任。”四会法院家事审判法官申家文当庭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严肃地说道。

  原来,原告陈某(女)与被告郑某(男)原是夫妻,陈某于今年6月向四会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当天,被告郑某多次叮嘱陈某不能将户口从郑某处迁出。

  既要离婚,为何一方总是不断强调另一方不能将户口迁出?

  事出反常,案件承办人申家文法官敏锐察觉到,其中必有隐情。在申法官再三追问下,被告郑某才如实坦白,因原告陈某系残疾人,其家庭被纳入“低保户”范畴,每月可按家庭人数收取政府发放的低保补贴。倘若公开离婚信息,将户口迁出,被告郑某将会丧失领取低保补贴的资格。

  实际上,这是典型的通过隐瞒婚姻状况骗取低保的行为。

  “低保本是为那些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居民提供基本生活费用补贴的政策,如果“钻空子”的人多了,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怎么办?”

  申法官了解事情真相后,立即对二人开展法治教育。事后,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承诺会如实上报其婚姻状况。

  司法建议打通“信息壁垒”

  这样的“空子”从何而来?在我国,公民的婚姻信息分别由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掌握,同时,婚姻信息作为公民个人重要隐私,往往不对外披露,这就给了部分人员“钻空子”的机会。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所折射出的婚姻信息共享不畅问题,不禁引人深思。

  “还存在多少类似行为?”

  “有什么解决办法?”

  针对该案背后的问题,四会法院围绕完善婚姻信息共享机制,向四会市民政局提出了关于建立婚姻信息共享机制的司法建议。

  2024年9月,四会市民政局复函同意关于建立婚姻信息共享机制的司法建议。

  工作联动建立共享机制

  日前,四会市人民法院与四会市民政局共同签署《关于完善婚姻登记和涉婚姻案由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备忘录》,就完善婚姻登记和涉婚姻案由案件信息共享工作展开合作。

  

  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根据合作协议内容,人民法院每月要定期向民政局推送上一月审理并生效的涉婚姻案由案件信息,实现跨部门婚姻数据共享融合。

  此举有效填补了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系统诉讼离婚案件登记信息漏洞,婚姻登记信息更加准确,群众变更婚姻登记信息不再需要多跑一趟,利用人民法院和民政局公民婚姻信息数据不共享,从而骗取低保的“空子”也被彻底堵上。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近年来,四会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用足用好司法建议“小切口”,靶向精准施策,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做到提出一份司法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四会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切实凝聚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治理合力,助力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5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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