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全国妇联提交建议,将家暴报警单独列项。家事案件,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再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如何证明遭受了家庭暴力?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在积极探索“妇儿”权益保护的路上,古田法院从关注妇女儿童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公正高效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全面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家和”,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见实招:解开家庭矛盾“心结”
“吴大姐,您好,我是古田法院的小陈。上次您起诉要求离婚,经法官调解下和好,最近日子最近过得怎么样?”
“偶尔还是会吵架,我就忍忍他,谢谢法官的关心。”
这是黄田人民法庭的法官助理陈海英进行电话回访的一幕。
原来,吴大姐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因为夫妻吵架闹矛盾,前后在古田法院起诉离婚了2次,都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和好。近日,了解到夫妻俩又闹了矛盾,黄田法庭遂对这对夫妻进行了回访。
家事案件回访,是古田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中的一个重要举措。针对近年来审理的家事纠纷案件,该院总结了案件类型、特点,将多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涉家庭暴力、赡养、抚养等几类案件列入回访范围,并明确回访工作的操作规程,计入档案,以此总结经验,指导家事审判工作。
与此同时,古田法院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聘任6名员额法官及2名调解员担任家事调解员。对那些涉及法律争议,同时牵连到当事人情感和伦理上的纠葛,不简单运用传统审判方式,而是倾力做到消除对立,恢复亲情。
出硬招:护航“妇儿”权益保障
“这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已生效,你如果再殴打威胁妻子,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处罚。”2020年4月22日,法官彭曦向游某某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游某某继续实施家庭暴力。据悉,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法院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竖起的一道“隔离墙”,为家庭暴力施暴者戴上了法律“紧箍咒”。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涉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等侵害行为,坚决为妇女儿童撑腰维权。近年来,古田法院持续加强与妇联、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联动,全面落实反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制度及救助制度,协力为受害者驱散暴力乌云的笼罩。
去年12月1日,“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家庭教育)工作”在古田法院召开,妇联、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就构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非联动机制,共同预防、惩治侵害妇儿犯罪联合机制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共商共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机制。
同时,为保护无过错方民事赔偿权益,今年1月22日,古田法院发出首批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告知书,进一步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支真招:延伸司法保护触角
2019年,一名女犯的收监问题,让古田法院刑庭法官黄晓芬犯起了难。
原来,女犯陈丽(化名)因犯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古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决下来后,陈丽因怀有身孕被暂予监外执行,可不久,其却在中止妊娠后躲藏了起来。
按照规定,此时应对陈丽进行收监执行。可陈丽尚有两名父不详的年幼子女,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了法官的“心病”。
为了保护服刑人员无人抚育的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古田法院在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汇报了有关情况后联系多方、协调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2019年7月,古田县福利院暂时收养该两个孩子。同月28日,陈丽被收监执行。
2020年10月,为了解决孩子上学面临的户口落实、资金来源、上学接送等诸多困难,该院又联系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等各部门,牵头召开了联席会议。最终商定,由公安部门帮助核查、落实户口,法院申请司法救助3.5万元,解决上学资金问题,同时联系一所私立幼儿园,就近解决上学及接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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