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针对两起相关部门拒不配合协助执行案件,发出了《预处罚通知书》,相关部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立即按《协助执行通知书》履行相应义务。以往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一般通过口头形式告知拒不执行或拒不配合协助执行的相关法律后果,但往往不被重视。该院推出《预处罚通知书》的创新举措,通过附期限处罚和附条件解除处罚合并一起发出书面通知书,对拒不执行和拒不协助执行的行为起到了警告和震慑的作用,有效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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