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部署,联手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根据四川、重庆高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及川渝自贸区法院合作共建协议,切实提升川渝自贸区司法合作共建水平,统一两地自贸区司法裁判尺度,10月30日,四川、重庆两地自贸区法院通过云连线模式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联合发布《市场主体投资风险典型案例》《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指引》两个指引性文件,人民网、新华网、重庆日报、四川日报等数十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据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小波介绍,《市场主体投资风险典型案例》包括10件案例,涵盖了川渝自贸区法院审理的涉及市场主体投资、公司内部治理、个人合伙等投资活动产生的纠纷,具体包括股东出资、股东资格确认、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公司解散、公司证照返还、请求变更公司登记、公司对外担保、个人合伙合同履行等法律风险点。通过以上典型案例所反映出的突出法律风险点,引导投资者主动了解投资领域法律政策规定,引导投资者、经营者主动自觉遵守公司法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遵循现代企业治理规则,依法依章程开展投资活动和企业内部治理。同时也提醒中小投资者,在维护自身权益过程中准确选择和把握维权的法律途径,有效控制投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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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文波强调,《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指引》为涉自贸区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提供全流程指引,包括诉前准备指引、诉讼准备指引、诉讼程序举证指引、要素式起诉状等内容。该《指引》突出四大重点:一是强调发挥自贸区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积极引导通过诉非对接方式化解纠纷;二是突显川渝自贸区法院审判专业化特色,特别针对涉外、涉港澳台等商事案件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提示;三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常见难题加强指导,尤其是对买卖合同常见的电子数据,如微信、QQ等新类型证据的取证要求作出重点指导;四是根据民法典实施要求进行前瞻性指引,以适应民法典实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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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川渝自贸区法院将进一步扩大司法协同合作,共享相关资源、汇聚智慧,不断提升川渝自贸区法院司法审判专业化、司法服务便利化、司法保障体系化水平。继续针对投资、贸易、金融等专业领域案件,编写出台相关领域诉讼指引,推动典型案例的选编发布,依法规范引导自贸区市场主体行为;继续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司法协同配合,为当事人提供更多诉讼便利;加强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调研培训机制,加强审判执行信息互通,统一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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