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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济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和推行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意见》,创新服务方式,推动优势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企业有效流动,服务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服务主体

  

   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促进优质资源向中小企业有效流动。组建中小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制定发展政策、处理与政府间法律事务提供服务。鼓励各区县、街道、乡镇成立相应法律服务组织和服务站,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在内部组建专业团组,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搭建服务平台

  

   开展法律服务机构与产业园、开发区、商贸市场等结对服务活动,实现与政府、协会、商会、企业的有效对接。在市律师协会设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在窗口开设服务专席,公布服务电话,收集中小企业法律问题,根据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安排法律服务团成员提供服务。在12348热线设立服务中小企业专席,选派优秀律师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提供帮扶优惠

  

   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服务,提供线上不打烊法律服务,适当减免为中小企业代理案件服务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实施由财政提供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处理好市场驱动与政府政策保障的关系,探索市场化有偿代理、公益和政府购买相结合的多元服务模式。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6/4cd8da00-ef56-4492-af87-525cdde22c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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