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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办法》推动机关干部到律师事务所“实训”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青岛市司法局结合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机关干部到律师事务所实训暂行办法》,选派局机关4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半年的实训。

  

组织机关年轻干部到律所实训,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搭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平台,让年轻干部到律师事务所学习成长。
二是到基层调研、了解律师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律师业发展的堵点、痛点,实现双向互动、良性循环。
三是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通过实训干部实地参与律师事务所管理、业务研讨和协助开展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帮助发现、挖掘和宣传典型,加强党建引领,助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畅通机关和律师事务所沟通交流渠道,了解掌握律师行业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现实需求,为加强和改进工作,建设既“清”又“亲”的关系打下基础。
《办法》明确了实训干部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做好“五大员”,即学员、调研员、服务员、联络员、党建指导员:
一是深入基层发现律师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及时向局党委和行业党委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把实训当作实战,借助律师事务所专业平台,提升机关干部法律专业素养,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三是顶岗学习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运行机制和先进做法,注重发现、挖掘和宣传典型。
四是协助律师事务所做好党建、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推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五是协助做好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团结党外人士,凝聚行业力量,更好地建设法律服务行业命运共同体。
截至目前,青岛市司法局已确定39个局直律师事务所和8个区属律师事务所作为首批实训单位,选派了47名机关年轻干部参加实训,为期6个月,每名实训干部每周安排1个工作日到律师事务所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6/9c2774bf-0885-4fc2-bc7d-4a7d4ce368e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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