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同意和原告调解并支付欠款,但见面的话会很尴尬,没办法现场调解,有其他办法吗?”
——“有办法!只要同意调解方案,利用‘异步调解’你们双方也能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当事人原告李鹏(化名)与被告赵飞(化名)以前是同事,后赵飞在建筑工地负责。2021年初,李鹏前往赵飞所在工地推销红砖,赵飞采购红砖累计价值约4万余元,承诺2021年底之前付清。欠款到期后,李鹏通过微信向赵飞多次催要借款无果,最后一次催要竟被赵飞删除微信好友,导致其彻底无法与赵飞联系。无奈之下,李鹏一纸诉状将赵飞起诉至潞州区人民法院。
该案委派至潞州区特邀调解员王琪后,李鹏向调解员讲述了案件背后的故事:李鹏那时刚转行卖砖,不懂市场,没有关系,又遇上疫情,生意举步维艰。这才想起以前的同事赵飞,希望能帮自己打开销路。赵飞了解到情况后,痛快的从李鹏这采购4万元的红砖。李鹏对赵飞是非常感激的,所以赵飞提出分期支付砖款时,李鹏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只是后来赵飞和自己搞“失踪”并微信拉黑自己,自己实在没办法了才起诉。
调解员认为,本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涉案标的额不大,双方又是朋友关系,直接立案判决,可能会伤害双方感情。因此调解员联系了赵飞,赵飞直言,自己承认应支付李鹏4万元,没有拖欠的意思,但是近期资金困难,只能先支付工人工资,否则就会涉及其他诉讼,“拉黑”李鹏也是无奈之举。
调解员告知赵飞,李鹏对赵飞之前的帮助也表示感谢,来法院也是因为与赵飞“联系不上”,只要赵飞能当面谈一谈,愿意进行诉前调解,也接受分期履行。赵飞明确表示自己同意调解,愿意支付砖款。但是发生这件事情后,自己心怀愧疚,无法再直接面对李鹏,如果可以,希望双方不直接见面,通过法院居中调解,确定付款方案,最后分别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并确定调解方案后,分别在同一天的上午、下午,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异步调解”功能,先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本案顺利调解结案。
本案中,这种“隔空”和“错时”的调解方式,既解决了因双方互相不愿面对或不能同步上线导致调解无法进行的困境,也避免了调解工作安排与事项的冲突,还可以提前录制调解视频,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更多途径。这是新形势下司法为民工作的生动体现,无论涉诉群众是否“分身乏术”,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名词释义】什么是“异步调解”?异步调解是在线调解的新方式,调解员无须与当事人进行实时视频或电话调解,便可以通过录制视频的方式,与当事人进行非同步的音视频调解。
“异步调解”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灵活安排调解。这是新形势下司法为民工作的生动体现,无论涉诉群众是否“分身乏术”,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潞州区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