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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法治 建设美丽中国”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发布时间:2024-06-16 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6月6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美丽中国”研讨会在南京召开。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继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的指导下,江苏省法学会始终在致力服务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先后成立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密切关注、参与环境法治议题,为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江苏的环境法治领域研究要按照省委提出的“以美丽江苏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等要求,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夯实生态根基、作出更大贡献。

  周继业强调,要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江苏法学法律界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准正确政治方向,以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需求为导向,促进环境法治研究活动的规划与落实。

  要积极服务生态环境法治实践。近年来,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生态法学研究会充分发挥“智囊团”“人才库”作用,加强环境法治领域研究,为全省生态法治实践作出了应有贡献。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希望江苏环境法治研究继续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问题分析和学术研究,将生态环境法治研究成果书写在美丽江苏大地上。

  要坚决扛起美丽江苏建设法学责任。生态环境法治理论研究必须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希望江苏生态环境法治研究持续发扬“立足当下、着眼未来”的精神,深入挖掘前沿问题、存储研究力量,在关键领域做好做足准备,有针对性、预见性地提出生态环境法律保护的建议和对策,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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