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印发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提升行动。
方案明确了提升行动的工作目标,发挥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
方案提出了提升行动的四项主要任务。预防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培育发展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强化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优化商事调解服务模式。协调联动各类解纷力量,推动“一站式”平台建设,规范运行非诉平台,推进市县乡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以及窗口规范化运行,实施非诉服务功能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接联动。强化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调解员素质提升实训,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育专业化调解队伍。聚焦经验成效和先进典型,扩大调解工作品牌效应,持续擦亮我省“老兵调解”“金牌调解”“家事调解”“商会商事调解”等特色品牌,创新打造“江苏资本市场”“常州市新能源知识产权”“宿迁市物流行业”等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