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10年发放司法救助金4.1亿元
司法救助案件、资金总量居全国法院前列
7月12日,四川高院和重庆高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地法院2014年至2023年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获悉,过去10年,四川法院审结司法救助案件2.89万件,决定救助2.73万件,向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1亿元,决定救助比例近95%。四川法院司法救助案件总量、资金总量居全国法院前列,救助类型覆盖民事、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信访等领域,基本形成“应救尽救”格局。
在保障基本民生方面,四川法院优化救助理念,畅通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救助程序,及时高效支付救助资金2.99亿元。聚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依法救助因诉讼引发基本生存困难的群众3.24万人。
在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方面,四川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执行类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16项规定,细化执行类案件救助条件、加大对涉基本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救助力度,推动司法救助融入胜诉权益兑现保障,依法开展执行类案件救助2.58万人3.22亿元。
在增强救助合力方面,四川法院创新推动纵向联动救助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联动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全省三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的实体标准和程序流程。四川高院联合四川省民政厅等职能部门,建立全省法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立体衔接机制初具规模。
同时,四川高院推动建立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明确协作机制核心内容,与重庆高院会签《关于建立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意见》,细化12项具体工作举措,以司法救助协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法院有3件案例先后入选第一届、第二届“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2件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法院2018年十大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以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实质化运行为重点,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常态化互动具体路径,推动救助方法多样化、多元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实习生 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