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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设计服装被“平替”,误导消费者,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均属于侵犯知识产权

  

  国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假售假的不法行为

  

  鼓励和保护创新

  

  近日,成都高新法院审结一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小雨系服装设计系毕业生

  

  毕业后在某平台自创独立女装品牌店

  

  小雨独立完成了某裙装的产品设计

  

  经打版生产,通过某店进行发表销售

  

  2022年7月版权局将上述作品予以版权登记

  

  但近期小雨发现某平台 “Y店”中

  

  销售的裙装商品

  

  无论是颜色图案还是版式设计

  

  均与自己作品高度相似

  

  且未经自己授权和署名

  

  小雨认为Y店侵害了自己的作品复制权、

  

  发行权、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雨遂向高新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Y店在未经小雨授权的情形下,在其经营的平台店铺中,使用了案涉作品作为商品链接图片和宝贝详情图片,未在商品页面署名作者小雨,并销售了以案涉作品制作的服饰,侵害了小雨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综上,判决该店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小雨享有的著作权的行为,立即销毁库存、停止销售行为,同时向原告小雨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元。

  

  衣食住行,以衣为首。我国是服装生产大国,服装设计抄袭现象盛行影响服装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服装设计著作权保护势在必行。同时提醒广大经营者搬运、复制他人著作权作品,公开传播销售,不仅侵害权利人的利益,还可能构成犯罪。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712/2894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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