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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前调解挺在前,深圳坪山巧化纠纷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9-07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创新推出“援前调解”工作机制,通过“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员”组合,法理情融合,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截至2024年8月底,援前调解共化解纠纷261宗,涉及金额约1541万元。

  建章立制规范援前调解工作

  坪山区司法局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援前调解工作规程》,为开展援前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援前调解”工作机制,即对申请法律援助并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且适宜调解的纠纷,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委派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由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移送司法确认函》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不申请司法确认的,按规定办理调解结案手续;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按法律援助程序受理。

  援前调解“24小时内解决矛盾纠纷”

  朱某于2023年8月12日入职深圳市某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眼镜公司”),2024年6月初向眼镜公司提出被迫离职申请,并要求眼镜公司支付2024年5至6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以及补缴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社保。

  

  调解现场

  因双方自行协商不成,6月5日上午,朱某到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工作人员电话沟通,眼镜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表示愿意调解,并预约了当天下午当面调解。援前调解员通过“面对面”与“背对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释法讲理,最终朱某与眼镜公司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眼镜公司当场履行了支付义务,并承诺补缴社保,该劳动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从朱某申请法律援助到调解结案不到24小时,这是坪山区司法局开展援前调解工作以来“24小时内解决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之一。朱某表示,工作人员高效的工作作风,体现了“深圳速度”,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会谨记本次教训,加强员工培训,合规经营眼镜公司。”金某说。

  “援前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百万元纠纷

  某劳务分包(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公司”)承包了某幼儿园工程项目,谢某为该项目油漆班组组长,龙某为该项目木工班组组长。其间,谢某预先垫付了油漆班组31人工资58.16万元,龙某预先垫付了木工班组30人工资59.14万元。分包公司对谢某、龙某垫付工人工资金额不予认可,未进行结算。2023年12月5日上午,谢某、龙某到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在征得谢某、龙某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委派援前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安排值班律师提供协助服务。经电话沟通,分包公司负责人汪某表示有调解意向,并提出两个诉求:一是谢某、龙某要证明垫付工资的真实性,二是公司因回款问题无法一次性支付已垫付款项。援前调解员立刻联系谢某、龙某收集班组工人的工作打卡记录或工作台账(附工地负责人签字)以及工资付清证明(附工人签字)。

  

  核对垫付工资数额

  2023年12月8日下午,分包公司负责人汪某以及谢某、龙某如约前来调解,经过双方详细核对,汪某最终确认了谢某垫付工资58.16万元以及龙某垫付工资59.14万元的真实性,并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支付,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在援前调解员的建议下,双方就调解协议委托调委会向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至此,该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一直以来,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晰、争议金额不大的“小案”,委派援前调解员组织调解,以最快速度助力群众维权;对于案情复杂、法律关系复杂、争议金额较大的“大案”,委派援前调解员组织调解,同时安排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案情梳理、法律关系性质、法条适用等材料供调解员参考。法律援助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发力,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把事说清、把法说明、把理说透、把情说近,跑出矛盾纠纷化解“加速度”,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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