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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 副中心法治副校长进校讲安全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作为副中心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州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正值通州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全覆盖活动的第二年,通州法院共向全区127所中小学派驻131名法治副校长。9月1日,通州法院的12名法治副校长们又一次走进辖区中小学的“开学第一课”,为新学期的学生们送上“法治大礼包”。

  通州区兴顺实验小学四年级的课堂上,学生们对“什么是网络诈骗”讨论得热火朝天。如今各类网络社交平台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而未成年人对新鲜事物的分辨能力尚有不足,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尤为重要。通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张硕果聚焦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正在就“互联网环境下的未成年人保护”给学生们上开学第一课,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守护未成年人网络“晴空”。

  台湖法庭法官李思博前往台湖镇中心小学,为该校六年级的学生讲授法治第一课,并结合未成年人相关的典型案例,教育学生们不要轻信网友,更不能自己借助网络犯罪。

  

  “同学们,网络虽然为你们开启了一个新的世界,但是里面也有许多诱惑和陷阱,你们还处在上学阶段,要严格控制好上网时间和上网内容,可不能沉迷网络哦。”漷县法庭法官樊秋萍走进新东仪小学,带领同学们了解网络游戏充值、网络打赏、网络沉迷等方面的陷阱和危害,引导未成年人安全上网、健康上网。

  

  在运河中学附属小学的开学第一课上,通州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徐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介绍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面对校园欺凌应该如何应对,并通过典型案例介绍校园欺凌实施者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强调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的态度,引导同学们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眼旁观者。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保护好自己,同时也要约束好自己,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远离违法犯罪。”通州法院行政庭法官佟艳艳作为通州区民族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围绕身边的法律、什么是青少年应当杜绝的不良行为以及未成年犯罪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该校四年级学生带来法治开学第一课,用学生之间打架、抢劫等真实鲜活的案例,引导在场的学生们如何遵守法律法规、矫正不良行为,增强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图/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zf1/jcdt/202409/t20240904_1667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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