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以南,虎渡河畔,弥市法庭矗立在旁。近年来,荆州市荆州区法院弥市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着眼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线,在推动源头治理和多元解纷方面进行探索,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纠纷不成诉”上取得了良好效果。
拒绝“独角戏”,联动联调推进基层之治
“他们非法侵入住宅,打烂了我的椅子,必须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兰某在弥市法庭立案窗口递交刑事自诉申请书时忿忿说道。兰某及杨某等四人均为弥市镇人,2020年杨某等三人在禁止焚烧秸秆巡逻时,在兰某家中与其发生冲突,损坏了几把椅子,兰某报警处理,要求追究杨某等三人的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及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不构成刑事犯罪,兰某不服,在2020年至2024年间多次到公安、检察部门信访。今年5月,兰某诉至弥市法庭,弥市法庭收案后,迅速了解案件始末,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立即启动了“法庭+N”联调机制,通知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弥市村委参加调解。在弥市法庭的主持下,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兰某同意不再提起刑事自诉,不再到相关部门信访,一件长达四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这是弥市法庭运用“法庭+N”机制的缩影,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弥市法庭主动对接乡村基层组织、基层政法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教育机构等,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素质能力。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和重点案件关注机制,针对可能成诉的案件、信访的案件、极端事件提前通报、提前介入、提前预防,一体推进诉源、执源、访源“三源”共治。今年上半年,弥市法庭新收审理及执行案件135件,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了20.5%,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服务“高品质”,多措并举护航企业发展
“陈庭长耐心的解答和风险提示很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希望进一步加强与法庭的沟通联系,为我们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让我们在生产经营中更规范、更有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弥市法庭辖区内规模最大的一家屠宰企业负责人说道。该屠宰企业在弥市法庭既有涉诉案件,也有涉执案件,本着既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理念,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弥市法庭遵循“能调则调”的原则,积极给涉及该企业的案件当事人做工作,最终,无论是屠宰企业作为原告还是被告的案件全部得以调解,既保障了涉及该企业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因判决、执行给屠宰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涉该屠宰企业的案件调解之后,弥市法庭还针对该企业涉诉的案件类型、成因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后,主动上门为该企业进行相应法律知识的普及,助推该企业合法合规诚信经营。
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法律风险,是弥市法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内容之一。针对涉企案件,弥市法庭开辟“绿色通道”,在审理中能调尽调,尽量减少因为诉讼给企业带来各种负面影响,在执行中秉持善意文明理念,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以期激活企业内生动力,最终实现多方共赢。同时,弥市法庭积极延伸审执职能,积极为企业提供法治宣传、专题讲座、旁听庭审、案后回访、风险预警等“订单式”司法服务,预防企业经营和治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补足“硬需求”,法润人心助力和宁四方
“下面请张校长为弥市法庭庭长陈善敏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里甲口小学六一儿童节汇演结束后,陈善敏被聘任为里甲口小学的法治副校长。近年来,弥市法庭积极加强宣传引导,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坚持法护未来、法守万家、法助企业、法进机关,引导干部职工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广泛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弥市法庭已线下开展普法活动8场次,线上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10余篇。
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通过对弥市镇涉“三农”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等相关案件的成因、特点进行认真剖析,以源头治理为基点,提出针对性解决思路和方式,向乡镇党委、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加大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力度,把基层乡村治理工作引向深入,让法治之花开遍虎渡河畔。
“人民法庭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庭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弥市法庭将深入探索顺应时代发展、顺应群众期待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以实际行动诠释“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
稿件来源: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