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给你付了6万多的医疗费,你还要我赔钱,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啊。”
“我是给你干活受的伤,而且这两年都不能做体力活了,家里都没什么经济来源了。”
在仙桃市张沟法庭审判庭,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的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事情还要从2021年12月说起。
提供劳务不慎受伤
2021年12月,张某雇佣老邓为其装修项目提供衣柜安装劳务,老邓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将右手手掌割伤。张某将老邓送往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其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
因老邓后期还需进行长时间的康复治疗,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执。老邓将张某诉至仙桃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45000元。
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我前期已经支付了6万多元,而且你还可以通过医保报销,这样算下来你还有赚的。”
“我现在手掌受伤,之后几年都没法工作,现在家里也因为我的事都被拖累了。”
庭审现场,张某和老邓各执一词,吵的不可开交。一方面,张某认为自己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不愿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另一方面,老邓觉得自己是为张某工作才受伤,张某应该支付其后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倾心调解双方言和
“一份判决很容易,但并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要找准双方‘症结’所在,对‘症’开方。”在张沟法庭庭长陈丹的指导下,法官助理王迪紧紧围绕双方争议焦点,从需求、心理、期望中找到“破冰”切入点,不断进行释法析理、疏导劝说。
“老邓也不容易,他现在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肩上的担子不轻啊。”
“现在的生意确实不好做,老张前期也支付了6万多元的医疗费,他也是希望你能早日康复。”
随着调解的逐步深入,双方的心结在陈丹和王迪的引导下也慢慢解开了。最终,张某同意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向老邓支付赔偿款4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们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去办,用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化解矛盾纠纷,执司法之笔绘就为民解纷好‘枫’景。”陈丹说道。
稿件来源:仙桃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