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阐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为全市法院落实好重点改革任务提供了指引和遵循。全市法院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中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改革、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深化拓展省委“三争”行动,落实市委“四领一促”工作,切实担负起人民法院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职责使命。要在维护安全稳定、营商环境改革、保障改善民生、深化社会治理中强化司法保障,以“如我在诉”意识扎实办好“医、食、住、行”等百姓身边案,促推国家和社会治理。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业绩评价规定》为抓手,持续推进司法品牌创新充分用好沪明合作、对口支援、山海协作等政策优势,优化老品牌,创出新品牌,以改革创新破难题解新题。
(见习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张长华)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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