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用心调解,不仅帮助我们化解了纠纷,更是减轻了我们的生活压力,我代表我们三位当事人以这面锦旗表达由衷地感谢。”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样子哨人民法庭收到了三位被告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被告张某、邓某、程某与原告吉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部分房款,原告与三被告口头承诺十年内还清剩余房款,但在原告向三被告交付房屋,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原告却要求三被告立即偿还剩余房款,双方商议无果,矛盾愈演愈烈,原告向样子哨人民法庭提请诉讼。
法庭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联系,了解案件详情,寻找矛盾化解突破口。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三被告的确有剩余房款需偿还,但原告方在交易中也确实存在错误,同时,根据法官了解,三名被告家中均有孩子在上学,家庭条件一般,无法一次性偿还剩余房款。为尽快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采用诉前调解办理此案。调解中,法官耐心与双方沟通,并指出原告在交易过程中的错误,同时向原告传达了三被告希望分期还款的意向,并将三人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表达,希望原告给予支持和理解。在法官的劝说和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三被告分期还款的请求。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保护原告利益的同时,也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三名被告的正常生活。
辉南县人民法院一直以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作为工作努力的方向,针对不同案件采取灵活有效的办案方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社会发展环境,用法治的力量为人民筑起幸福生活的“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