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履行赔偿义务,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24年7月,何某雇佣李某为其从事装卸木耳的工作,在装卸过程中,李某不慎从木耳垛上摔落,造成身体多处挫伤、多根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5天。李某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询问双方当事人及证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和争议焦点。在掌握相关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有效解决,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法理分析和情理疏导。法官指出,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务者在从事劳务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法官也强调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鼓励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对立情绪,开始以更加理性和务实的态度面对问题。经过多轮协商和调解,双方均主动承担起应承担的责任,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为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彻底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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