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法治 > 法官高效调解促当庭履行 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高效调解促当庭履行 实现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履行赔偿义务,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24年7月,何某雇佣李某为其从事装卸木耳的工作,在装卸过程中,李某不慎从木耳垛上摔落,造成身体多处挫伤、多根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5天。李某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询问双方当事人及证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和争议焦点。在掌握相关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有效解决,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法理分析和情理疏导。法官指出,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务者在从事劳务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法官也强调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鼓励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对立情绪,开始以更加理性和务实的态度面对问题。经过多轮协商和调解,双方均主动承担起应承担的责任,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为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彻底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09/98c8ee0c7f074159bc028d9d09f1fa6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