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阳江市阳西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以破解乡镇处理矛盾纠纷时唱“独角戏”这一困境为出发点,以推动县级职能部门下沉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着力点,进一步探索完善“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
今年以来,阳西县各镇综治中心就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累计“吹哨”83宗,县直部门及时响应处置,已妥善化解46宗,跟进化解37宗;县法院新收案件3651件,同比下降19.62%;信访总量同比下降9.55%;接报刑事治安警情1380起,同比下降27.8%,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完善机制
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据了解,阳西县委平安办专门印发《阳西县镇级综治中心“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试行)》文件,旨在推动乡镇与部门上下联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明确“吹哨报到”主体方面,镇综治中心切实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作用,对需要上级职能部门牵头解决的矛盾纠纷,承担“吹哨”职责,对县级职能部门进行召集、督办、评价。县级职能部门落实行政调解主体责任,牵头调解需县一级职能部门调解的矛盾纠纷,“应哨”处置各类基层矛盾纠纷,推动矛盾就地化解。
在明确“吹哨”原则方面,为了防止基层履责不清,随意向上级“吹哨”,机制设立了“两吹两不吹”原则,确保“哨子”吹得准、吹得成。对于超出镇级权限、县派驻机构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事件,可以“吹哨”;遇到存在较大风险的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可以“吹哨”;镇级权限内可以解决的,不应“吹哨”;县派驻机构可以解决的,不应“吹哨”。
在明确“哨件”分类方面,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以及轻重缓急,将“哨件”分为“日常哨”和“紧急哨”,对应设立第一、第二“吹哨人”和“应哨人”,切实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优化流程
确保县镇两级联得动
为了加强“哨件”分析研判,阳西县对于网格化排查发现的疑难矛盾纠纷,由镇综治中心分析确定是否符合“两吹”原则,并对“哨件”分类、“应哨”部门、“报到”时间、建议处理方式和办结时间等进行明确,做到不“乱吹哨”、不“吹错哨”。
在顺畅“吹哨”渠道方面,各镇依托“粤平安”云平台综合网格应用、群诉矛调应用,对需要“吹哨”的矛盾纠纷事件及时通过平台上传到县综治中心或县信访超市分派给县直部门,同时做到矛盾纠纷类事件“应录尽录”。
目前,阳西已有24个县级职能部门加入两个应用平台,同时建立了县直部门联络员机制,明确联络员在“粤平安”平台的功能角色,确保线上与线下工作有效衔接。对于“紧急哨”优先通过电话吹哨,同步完善平台的线上处置记录。
为了落实“应哨”处置,阳西对于“日常哨”和“紧急哨”,要求县直部门分别在1天内或1小时内进行响应,通过现场调解或者组织多部门协调会等方式,在20个自然日内办结“哨件”。如果短期无法办结,则向镇综治中心作出书面说明,并做好群众解释反馈工作。
强化保障
用好考核“指挥棒”
为了确保部门资源沉得下,阳西赋予镇综治中心对矛盾纠纷事件处理成效的评价权,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通过建立满意度评价机制,推动县直部门既管业务又管矛盾风险,强化部门与乡镇协调联动,做到一“吹”就到、一“应”就办、一“办”就成。
在明确部门权责方面,县司法局牵头梳理完善全县行政调解工作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县级职能部门的行政调解职责和适用条款,为行政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依据。
对于县直部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不积极,出现推诿扯皮情况的,由县司法局根据权责清单协调解决,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切实高效发挥行政调解柔性化解纠纷的作用。
为了强化督导问效,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司法局对各县直部门落实“吹哨报到”机制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推动部门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并将部门“应哨”落实情况以及镇综治中心评价情况同步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年度县级机关考核平安建设指标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部门资源力量投向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