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鲁枫和畅”轻罪治理品牌为引领,总结提炼“事心双解和为贵”试点工作,着力打造“鲁枫和畅 陵枫轻畅‘一站式’轻罪治理”品牌,起诉轻罪案件119件,不起诉16人,助推轻罪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深度践行“枫桥经验”,推进轻罪治理实质化。一是夯实阵地建设。打造“鲁枫和畅 陵枫轻畅‘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公检法司同步进驻,对符合条件的速裁案件实行“一站式”集中办理,实现侦查、起诉、审判、法律援助等环节一体化运转。今年以来,办结刑事速裁案件87件,平均办案时长8天以内,达到办案效率、效果双提升。二是规范运转体系。依托侦查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开展诉前联合审查、提前介入等工作,同步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及工作难点,实现繁简分流。对符合使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设置专人专办、集中快办,确保五天内提起公诉。三是汇聚调解合力。在中心设立调解室,综合运用刑事和解、第三方调解、保证金提存等多种手段推动小微矛盾化解。疑难案件及时移送区“一站式”矛调中心,与基层组织、信访局等部门联动调解。此外,检察长定期在信访大厅、12309大厅公开接访,推动14件复杂案件及时就地化解。
深刻执行“不起诉+N”,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一是探索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先后制定并出台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与区委政法委会签《关于轻罪案件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意见》,着重对拟不起诉人教育感化,进一步预防犯罪发生。二是全面落实“不起诉+行刑衔接”工作。严格执行《省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要求,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范化,今年对所有不起诉的案件制发检察意见书9份,有效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三是充分利用“不起诉+集中训诫”模式。邀请侦查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等参与不起诉的公开宣告和集中训诫,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手段,最大程度实现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双促进。今年以来,全区适用相对不起诉案件16件,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12人,做到了应听证尽听证。
深入探索“数字检察”,推进轻罪治理智能化。一是坚持“府检联动”,促进法治建设。创新打造“大数据协同共治应用平台”,构建“检察监督+人大监督+政法委执法监督+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的“1+3”协同共治监督体系,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借力检察大数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强人才培育,提高检察效率。为进一步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工作,每月举办青年干警微讲堂,鼓励全院年轻干警将数字检察运用到检察办案中,在山东省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自建数字模型20个,发现案件线索113条,转化成案94件,贡献度53.41%。三是强化数字应用,提升治理质效。在学习使用优秀模型的基础上,探索自主创建“小切口”监督模型,以业务数据为基础,深度挖掘数字检察法律监督线索,总结分析工作难点、堵点问题23个,为社会治理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