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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难取回 法院诉前调解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纠纷。

日前,徐某到法院诉称其丈夫于2024年1月去世,二人婚生一子马某。丈夫在某公司工作期间死亡,某公司确定了赔付给丈夫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补助金共计107万余元,但是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文书,某单位才能将此笔赔偿款予以支付。

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此案事实清楚,证据明确,且双方无争议事实,为了帮助当事人减轻诉累,决定以诉前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此案。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及家庭情况,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释法析理、厘清责任。经过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此笔赔偿款由其中一人所有,后又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最后当事人拿着生效裁定和生效证明,成功到某公司取出赔偿金107万余元。徐某对法院高效为民服务表示感谢。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09/122245670df242af9a7b87ca7f3df94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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