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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法院: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4-09-28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9月27日,记者从安岳县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该院召开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忠富出席并提相关要求,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祖军主持,在家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中层正副职、廉政督察员等参加。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安排部署了本院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近期重点工作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并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忏悔实录》。

  

  李忠富对以案促改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一方面,要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要提高政治觉悟、政治站位,保持政治警觉性、政治鉴别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厘清自身职能边界,时刻“慎独、慎微、慎友”,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另一方面,要以“以案促改”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深入。领导干部要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带头执行纪律,加强对办公用房、警车管理使用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全院干警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底线,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师梦竹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0927/2914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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