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被告当场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8月10日晚,被告与朋友在火锅店吃饭,酒后被告因琐事与隔壁桌客人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被告将啤酒瓶摔至地上,溅起的玻璃碎片将邻桌的原告脸部划伤。事后,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但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5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经深入了解事情前后经过,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的情绪,一边逐一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打开心结,换位思考。几经磋商,双方情绪均有所松动,法官又适时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500元。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