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面对法院执行采取“躺平”态度,与申请执行人“玩摆烂”,同执行员“耍太极”,不配合履行义务……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适时亮剑出硬招,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成被执行人履行付款义务。
合作起纷争 和解后拖延还款
邹某和霍某合作改造铁皮棚房屋,约定由邹某出资,霍某负责保障土地正常使用、铁皮棚房屋加固及改造、相关审批手续等。双方因改造问题发生纷争,遂协商签订还款协议,约定霍某返还邹某投资款80000元及利息。协议签订后,霍某仅返还3600元,法院经审理判决霍某向邹某返还投资款76400元及利息。
“霍某一直‘哭穷’,支付首期款项后就分文未付,这笔账一直拖着。”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霍某支付1万余元后就未再支付剩余款项。
执行出实招 软硬兼施促履行
执行员向霍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致电,霍某均以无能力履行应付了事。执行员遂向霍某发出预拘留通知,并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商谈还款事宜。
“执行和解不代表可以一直拖欠,无能力履行不能成为逃避债务的‘挡箭牌’,如果拒不履行,你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执行员向霍某严厉释明追究拒执的法律后果,又反复讲情说理,引导霍某积极筹钱履行义务,但霍某依旧对执行员的提醒和警示置若罔闻,声称自己没有工作,无法履行。在掌握相应情况后,执行员决定对霍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等等,法官,我想起来可能还有途径能筹点钱,但没法一次性支付完,希望可以再协商一下。”在拘留前前往医院体检的路上,霍某迫于拘留压力开始转变态度,主动联系家人到场支付部分款项,并与邹某多轮沟通,最终就余款分期履行达成新的协议。
“原来还担心这笔钱拖成‘死账’,多亏法官出的硬招,我的判决才能兑现。”邹某收到钱后笑道。
执行员提醒,执行和解是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与保证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双赢”良策,但不是拖延执行的手段。被执行人应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切勿心存幻想,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可能面临信用惩戒、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