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一遍遍地做我们的思想工作,促成刑事和解,解开了我们两家人的心结……”近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嫌疑人何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悉,何某甲和何某乙系同村村民,因为过道处的杨梅树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成为故意伤害案件的对立双方。审查逮捕阶段,何某甲在伤害行为上避重就轻,被害人何某乙坚持要严厉追究何某甲责任,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案发地点,会同派出所民警与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及目击证人单独谈话,全面了解案件细节和始末。经过认真倾听双方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并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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