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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蓬江:用司法温度熨平家事皱褶

发布时间:2024-10-19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不为结案,只为心安。父母虽心有千千结,但孩子更要护周全。家和才能万事兴,且行且珍惜……”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华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

  是什么让她发出这样的感慨?这还要从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说起2019年底,男方谢某与女方吴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勇归父亲抚养,女儿小欣由母亲吴某抚养。

  因吴某老家天气寒冷,怕女儿年纪太小无法承受,双方协商约定2020年春节期间小欣暂时跟随谢某在湛江市生活。

  令吴某没想到的是,春节后谢某却变卦了,执意要将女儿留在身边。因多次与谢某沟通未果,吴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谢某配合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

  

  蓬江法院东区审判庭法官陈华

  “法官,这三年来我与女儿见面的时间总共仅有短短十几分钟,我真的太想她了!”承办法官陈华接到这一案件后,立刻联系原告吴某着手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双方离婚后一段时间,因谢某工作地点变动,小勇与小欣便跟随谢某一同到江门市蓬江区生活、学习,但未将具体地点告知吴某。三年来,双方因探望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公安、妇联等部门机构介入调停,亦未能彻底解决问题。理清楚两人的矛盾和孩子的现状后,陈华意识到,虽然双方对抚养问题有较大分歧,但双方对孩子的爱是一样的,这也将会是案件解决的关键,陈华决定在开庭时进行调解。

  “我们照顾小欣这么多年,现在她愿意跟我们一起生活,而且和哥哥小勇也有伴。”在家事法庭,谢某仍然表示拒绝小欣由吴某抚养。

  “我千里迢迢跑到湛江,你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相见,现在你带着孩子来到江门定居,我连孩子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吴某提及女儿时,红红的眼眶中噙满泪水。

  作为同是育有一对儿女的母亲,陈华内心泛起了“如我在诉”的波澜。

  虽然双方当初约好由吴某抚养小欣,但目前横亘在两人间的现实难题,陈华看得很清楚。

  “小欣与谢某、小勇共同生活多年,年幼的孩子能够接受突变的生活环境吗?且小欣已经在江门报读了小学,今年其他小学报读时间已过,贸然迁到外地极有可能面临短期内无学可上的问题。”陈华从关爱孩子健康成长入手,对吴某深入分析改变抚养环境的利弊。

  在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后,陈华抓住保障女方探视权这一突破口,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上学期间主要由谢某负责照顾,吴某周末闲暇可通过实地探访、远程视频探视,待到寒暑假时可由吴某把孩子接到老家度假。你们能接受吗?”最终陈华提出了这一探视方案。

  “我同意法官的提议,我也会配合探望。”谢某赞成道。

  一旁的吴某思索片刻后,拭去眼角的泪花,也点了点头。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次次地耐心沟通,双方终于在家事法庭的圆桌上签下了调解协议。

  送别当事人时夜幕已深,陈华看着这份来之不易的调解书缓缓舒了一口气,当事人的心结解开了,孩子也能够继续在父母双方共同的关爱下健康成长,于是打开微信写下了自己的感慨。

  陈华深知,家事法官不仅仅要化解矛盾,更需要注重案件之外的情绪引导、情感疏导,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也有情有义,最终用司法温度熨平家事皱褶。

  近年来,蓬江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过程中积极探索,深化“1+3”家事工作制度,即“法院+社区+妇联+协会”家事协理员机制,建立“法院+公安+妇联+社区”的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及心理干预,实现司法服务与社会治理效能双提升。2023年以来,家事案件调撤率达45%,家事服判息诉率达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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